| 国家拟出台措施 解决商业电价不合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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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04 15:30 文章来源:辽宁省商业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针对要求彻底解决商业用电价格较高问题的呼吁,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复函中国商业联合会办公室,称商业用电与其他行业用电比价关系不尽合理,并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商业用电价格政策的初步意见。
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支持第三产业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电价改革方案》中提出,销售电价改革的方向是各类用户公平负担成本;逐步取消现行按用电行业对电价进行分类的做法,改为按用电特性确定电价;除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余用电都将根据受电电压等级、负荷率等执行相应的电价标准,用电特性相同的工商业用电执行相同的价格水平。今后一段时间,国家发改委拟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商业电价较高的矛盾:一是对当前工商用电比价突出不合理的地区,按照保护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二是今后调整电价时,注意合理安排工商用电比价,如采取工业用电价格适当多提,偏高的商业电价区别情况少提或不提。三是要求商业电价较高的地区暂缓对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办法。 |